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已于2017年取消
2026-08-07
教育部资质已经取消了。具体取消的是“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这个行政许可。从 2017 年 1 月起,它不再发放。依据是国发〔2017〕7 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附件第 3 项。原来负责这个审批的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这个资质以前由谁发
原实施机关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就是说,如果你看到一个机构说它有“教育部资质”,这个说法本身容易误导。更准确的说法是:它过去的审批机关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当然,现在这个审批已经没有了。
关于这个资质过去的申请条件、有效期、换证要求、历年获批名单,本文没有可靠事实,无法回答。你只能去找历史档案或公开旧文件。
取消后的官方安排
国务院的决定里有一整段话:
“取消审批后,教育部要会同工商总局研究制定相关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规范、指导和服务。要发挥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和行业规范的作用。教育、工商等部门要在相应职责范围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这段话至少说明两件事。第一,审批取消了,但教育部还要会同工商总局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第二,教育、工商等部门还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所以“取消审批”不等于“没人管”。
地方实证:北京不再受理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在 2017 年 2 月 9 日发布了一份公告,标题是《关于取消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的公告》。公告明确:“即日起我委不再受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申请。”
公告还说了备用金的事:“已按规定缴存备用金的企业,退费办法待与有关部门研究后再办理。”
这段话说的是,北京这个地方从 2017 年 2 月 9 日起就不再接资质申请了。缴过备用金的企业怎么退钱,当时还没定,要等研究。
一个常见误解
最常见的误解是:取消资质等于留学中介行业变成“法外之地”,谁都可以随便开,出了事没人管。
这个误解不对。原因就是前面引用的那段话。官方用了“规范、指导和服务”“行业自律”“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这几个说法。虽然行政许可没有了,但监管职责还在。注意,本文不评价这种监管实际效果如何,也不替政府作法律效力判断。你想了解现状,要去查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最新的公开信息。
另一个相关误解是:以为“教育部资质”还在,只是换了个名字继续审批。不对。从 2017 年 1 月起,这个行政许可已经取消,不再发放。它没有改名为其他东西继续审批。
本文答不了什么
如果你现在要处理下面几件事,本文帮不了你。
首先,合同示范文本的正式内容是什么?这个文本由教育部会同工商总局研究制定。本文没有文本内容。你应该去教育部或市场监管总局的官方网站查询。
其次,备用金究竟怎么退?北京市的公告只说了“待与有关部门研究后再办理”,没有给结论。后来有没有办法出台,本文没有掌握。你应该向北京市教委或相关监管部门咨询。
还有,某一家具体中介机构是否靠谱,是否违法,是否值得签合同?本文不推荐、不评价任何机构,也不提供个案判断。你如果遇到纠纷,可以找律师,或者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记住了,判断留学中介,别再拿“教育部资质”当作依据,因为这个依据本身已经不存在了。要看,就看它的合同、服务记录和监管部门的公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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