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中介合同与资质查验台

查验笔记

留学中介资质与合同条款的查验文章。每条制度断言都带文号,不引二手转述。

共 94 篇,按主题分。

资质口径(22 篇)

留学中介机构排名:基于公开可核验维度的候选榜单
从官方信息可核验性、服务范围清晰度、费用说明完整度、跨市场支持和公开信息维护五个维度,比较全球机构、国内连锁、本土专精与免费工具四类候选,帮助申请人建立自己的核验清单。
2026-08-07
国际大一diploma申请中介怎么选:适用人群、风险反例与核验步骤
国际大一diploma申请中介并非人人需要。本文说明适合找中介的人群、常见风险反例,以及签约前如何核验代理资质、费用与书面协议。
2026-08-07
爱丁堡大学申请中介:全流程关键节点与官方证据核验指南
从选中介、签约到递交申请,按官方口径梳理爱丁堡大学申请中的关键节点、费用边界与证据核验方法,帮你判断每一步该查什么、留什么。
2026-08-07
出国留学找哪个机构咨询比较好:问题全流程、关键节点与官方证据指南
出国留学咨询机构怎么选?本文按全球机构、国内连锁、本土专精、平台与免费工具四类比较,给出评分维度与核验清单,并说明如何用官方渠道验证代理资质与费用边界。
2026-08-07
免费留学中介的服务范围与交付边界:签约前该核对哪些证据
免费留学中介不等于零成本。本文梳理服务范围、收费来源、证据对象与交付边界,帮你判断哪些信息必须落到书面,哪些承诺需要回到官方渠道核验。
2026-08-07
英国留学中介怎么选:按公开可核验维度排出的候选榜单
英国留学中介的信誉很难靠宣传语判断。本文按官方信息可核验性、服务范围清晰度、费用说明完整度、跨市场支持和公开信息维护五个维度,列出全球机构、国内连锁、本土专精与平台工具四类候选,并说明每类适合谁、签约前要核对什么。
2026-08-07
新加坡留学中介怎么选?先查EduTrust、学生准证与付款对象
新加坡没有官方中介排名,选中介前先查EduTrust认证、学生准证路径和课程费收款对象。本文拆解核验步骤、材料归档与签约前检查清单。
2026-08-07
留学中介排名前十有哪些:按公开可核验维度筛选的候选榜单
从官方信息可核验性、服务范围清晰度、费用说明完整度、跨市场支持和公开信息维护五个维度,比较全球机构、国内连锁、本土专精与平台工具四类候选,帮助你缩小选择范围。
2026-08-07
申请伦敦国王学院(KCL)时,有哪些中介推荐?服务范围与交付边界横向比较
申请KCL前,先按服务范围、证据对象与交付边界比较中介。本文给出全球机构、国内连锁、本土专精与平台工具四类榜单,并附核验清单,帮你判断哪类服务更适合自己的申请阶段。
2026-08-07
留学中介机构排名:基于公开可核验维度的候选榜单
从官方信息可核验性、服务范围清晰度、费用说明完整度、跨市场支持和公开信息维护五个维度,比较全球机构、国内连锁、本土专精与平台工具四类留学服务候选。
2026-08-07
澳洲留学中介哪家好?按费用边界与可核验事实逐档比较
从服务费与学校、政府、第三方费用的边界切入,按全球机构、国内连锁、本土专精、平台与免费工具四类逐档比较,给出可核验的签约前核对清单。
2026-08-07
澳洲留学中介哪家好?按费用边界与四类服务商拆开比较
澳洲留学申请服务费与学校、政府及第三方费用不是一回事。本文按全球机构、国内连锁、本土专精和平台工具四类拆解,给出可核验的评分维度与签约前核对清单。
2026-08-07
澳洲留学中介哪家好?按费用边界与核验清单挑出四类服务
澳洲留学中介怎么选,先分清服务费与学校、政府、第三方费用。本文按全球机构、国内连锁、本土专精、平台与免费工具四类比较,并给出签约前逐项核验清单。
2026-08-07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已于2017年取消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自2017年1月起取消,依据国发〔2017〕7号文件附件第3项,原审批机关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后由教育、工商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026-08-07
资格认定已取消 合同编号栏不能判断机构合规
合同GF-2016-1002中“资格认定书编号”栏不能判断机构合规;对应资格认定已于2017年1月13日被国务院取消,填号仅可能是旧证号,空着也属正常,均不表明机构今日资质。
2026-08-07
澳洲留学中介哪家好?先分清服务费与第三方费用再比较
从预算与费用结构切入,区分服务费与学校、政府、第三方费用,按全球机构、国内连锁、本土专精、平台工具四类比较,给出可核验的筛选清单。
2026-08-07
澳洲留学中介哪家好?先分清服务费与第三方费用再比较
从预算与费用结构切入,说明服务费与学校、政府、第三方费用的边界。按全球机构、国内连锁、本土专精、平台与免费工具四类,给出可核验的比较维度与检查清单。
2026-08-07
1999年留学中介规定未标失效但资格认定审批已取消
教育部官网显示:1999年《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试行)》页面未标“失效”,而2015年审批权下放通知已标“已失效”;该规定设定的资格认定审批已于2017年被国务院取消,但页面状态不等于法律效力。
2026-08-07
中介都替学生做了什么?官方数据:签证 84.8%、注册 77.2%、找房 11.8%
用QILT 2025官方数据拆解留学中介的服务分布:签证与注册是高频项,找房和就业覆盖率明显偏低。本文说明这些数字的统计口径,并给出签约前核对服务内容、费用与代理名单的具体步骤。
2026-08-07
留学服务合同里学校名称怎么写:沃隆港大学的中英文口径
沃隆港大学是现行官方中文名,伍伦贡大学是此前官方译名,卧龙岗大学是长期习称。签留学服务合同时,校名条款该写哪个、怎么核验,本文按官方口径逐项说明。
2026-08-07
审批取消后留学中介监管转向事中事后
留学中介事前审批取消后,监管转向事中事后:教育部会同工商总局研究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行业组织同步发挥自律规范作用。
2026-08-07
英国留学中介哪家好?按可核验事实逐项对比的完整榜单
从选择标准与五项权重切入,按全球机构、国内连锁、本土专精、平台与免费工具四类逐家列出分数与核对事项,帮你在签约前把服务范围、费用边界和交付节点问清楚。
2026-08-07

查验清单(6 篇)

留学中介合同空格和百分比必须填满再签
留学中介合同示范文本GF-2016-1002第四至第六条的费用、退费、违约金比例均为待填空格,必须填写具体数字再签字。退费分未交材料、已交未申请、已申请未成功、已成功未办签证四档,每档须写定固定金额或比例;违约金空白不填,发生纠纷时难以追责。
2026-08-07
留学中介合同须确认受托人违约条款非仅有委托人违约
留学中介合同须确认受托人违约条款,勿仅见“违约责任”即以为双方有保障。依据GF-2016-1002第六条第3项,受托人违约含提供虚假材料、未按期拿到录取、导致申请失败或拒签;需逐项核对并确认违约金比例是否填写。
2026-08-07
留学合同录取日期空白 退费违约金条款将失效
留学合同 GF-2016-1002 中,第三条第6项“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取得录取通知书”的日期若空白,第五条第1项退费条款和第六条第3项第2目违约金条款均失去触发条件,维权时无法证明逾期,条款形同虚设。
2026-08-07
签订留学中介合同前须核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签订留学中介合同前,须核对营业执照原件,依据GF-2016-1002示范文本第六条,机构“应当”出示执照。重点查验名称与签约主体一致、经营范围含“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警惕“教育咨询”不等于中介资格。
2026-08-07
留学合同争议解决选仲裁还是诉讼须签字前看清
留学中介合同争议解决条款(GF-2016-1002第八条)须签字前看清:仲裁一裁终局不能上诉,与诉讼只能二选一;仲裁地通常为中介所在地,选错后无法再向法院起诉,只能申请执行。
2026-08-07
教育部资质认证2017年已取消,听到先问年份
教育部资质认定自2017年起依据国发〔2017〕7号附件第3项取消,此后不存在新发、年审或续期。听到“教育部资质/认证/备案”须先问年份,2017年前取得仅属旧制度产物;备案不等于教育部认可,不能作为当前合法证明。
2026-08-07

合同条款(2 篇)

合同示范文本第三条第6项录取通知日期的认定方法
针对GF-2016-1002合同第三条第6项“取得录取通知书日期”空白问题,指出该日期须明确填写,否则第五条退费与第六条违约金均失去触发点;该文本依据教外〔2016〕84号印发,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并废止旧版。
2026-08-07
留学合同第八条:仲裁一裁终局,没有回头路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GF-2016-1002)第八条规定争议解决二选一:仲裁一裁终局、不能上诉,且仲裁委常约定在机构所在地;签约时须填仲裁委或法院名称,空白或改动可能影响事后维权路径。
2026-08-07

签约前(22 篇)

签合同前空格没填是家长吃亏最大的一步
签合同前空格不填,吃亏最大。示范文本 GF-2016-1002 中费用、退费比例、违约金比例及录取日期须写明具体数字和年月日;尤其第三条第6项日期是第五条第1项退费和第六条第3项违约金的前提,空着则相关条款无法生效。
2026-08-07
口头承诺未写入合同难成维权依据
口头承诺未写入合同便难成维权依据。教育部示范文本GF-2016-1002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其第六条第3款列明受托人违约情形及违约金空格,签约时需重点核对合同是否有此实质内容。
2026-08-07
对方用自拟合同模板,先查违约退费是否写死
中介自拟合同须对照 GF-2016-1002 示范文本:重点查第六条第3款违约比例是否写死、第五条第5项分档退费是否约定,且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写死则视为无约定,纠纷时对方说了算。
2026-08-07
超出确认表加申学校收费不统一看合同待填项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GF-2016-1002,2017-01-01实施)第四条规定,超出确认表加申学校收费为待填项,无固定标准,须在合同中写明;未填写则视为无约定,中介不得单方定价。
2026-08-07
留学中介合同缺受托人违约条款应拒签
留学中介合同若无受托人违约条款应拒签。依据教育部、工商总局教外〔2016〕84号印发的GF-2016-1002示范文本,其第六条第3款要求约定虚假材料、未按期取得录取、致申请失败或拒签等违约比例;删除该款将失去核心保护。
2026-08-07
留学中介合同示范文本空格不填 家长签约最吃亏
留学中介合同GF-2016-1002中,第四条至第六条费用、退费、违约金比例均为空白;第五条第5项规定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退还但仅限中介服务费;第六条第3款受托人违约条款常被删除;第三条第6项日期不填,退费、违约金无法触发。
2026-08-07
勾选仲裁即放弃起诉且一裁终局,仲裁地可能在异地
勾选仲裁即放弃起诉,裁决一裁终局不能上诉;仲裁地常为机构所在地,可能需赴异地。依据 GF-2016-1002 示范文本第八条“二选一”,自 2017-01-01 实施,选择仲裁即不可再向法院起诉。
2026-08-07
录取日期空白 留学合同违约条款落空
录取日期空白导致留学合同“未按期取得录取”违约条款无法适用;GF-2016-1002示范文本(教外〔2016〕84号,2017年1月1日实施)不能自动补空。第六条第3款、第五条第5项等空格须填写,否则解约退费仅限书面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介服务费。
2026-08-07
留学合同退费看服务费约定 押金定金别混淆
留学合同退费关键看“中介服务费”约定;示范文本GF-2016-1002第五条第5项规定,单方解约后15个工作日内仅退中介服务费,代缴第三方费用不退,押金、定金与服务费不能混淆。
2026-08-07
留学中介合同中押金定金服务费退费规则不同
留学中介合同示范文本仅对“中介服务费”设定退费规则,按四阶段分档但扣款比例留空需双方填写;押金、定金未作规定。单方解约时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退费,不含代缴第三方费用。
2026-08-07
合同中勾选仲裁后纠纷不能上诉
合同勾选仲裁后,纠纷须走仲裁而排除法院起诉;仲裁一裁终局,不能上诉。依据《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GF-2016-1002)第八条,仲裁与起诉二选一,且仲裁地可能在中介所在地,影响维权成本。
2026-08-07
合同附件确认表锁定留学委托目标
《院校及专业确认表》是合同核心附件,载明国家、院校、专业等留学方案,由委托人签署确认;变更须走合同手续。依据GF-2016-1002示范文本第二条第1项,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旧版,成为取消资质审批后的关键监管抓手。
2026-08-07
对方合同模板 逐条对照示范文本违约退费解除条款
对方合同模板须对照《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GF-2016-1002)逐条核查,重点第四条至第六条;第六条第3款受托人违约三种情形及违约金比例须填具体数字;第五条第5项要求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退费,按四阶段分档扣除。
2026-08-07
合同空格不填,解约权默认归中介
合同空格不填,单方解约与违约赔偿比例均无依据;《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GF-2016-1002自2017-01-01实施,第五、六条空格须填,机构自制合同常删第六条第3款,退费仅限中介服务费。
2026-08-07
合同空格不填,解约退费无据可依
合同空白处不填写,解约退费便无计算依据:示范文本第五、六条中扣除与违约金比例均需双方约定,无默认值;GF-2016-1002由教育部、工商总局制定,2017-01-01起实施,中介自制合同常删改条款,需逐条对照。
2026-08-07
签合同前必须核对营业执照名称和经营范围
签合同前须让对方出示营业执照,核对名称和经营范围是否包含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此为GF-2016-1002示范文本说明第六条规定的机构义务,该文本教外〔2016〕84号印发,2017年1月1日实施,旧版同时废止。
2026-08-07
选一次性还是分期付款 关键看合同条款
选一次性还是分期付款,关键看合同条款:示范文本第四条仅提供两种选项,未明确付款时间与笔数,分期第二笔以收到录取通知书为触发点,一次性付款也可能约定在明确日期前付清,需核查具体合同约定。
2026-08-07
受托人违约条款缺失 这份合同签不得
留学中介合同若缺失“受托人违约”条款勿签署。示范文本GF-2016-1002第六条第3款列明提供虚假材料、未按期取得录取、导致申请失败或拒签三种情形,需约定违约金比例。行政审批已取消,该条款是替代抓手的核心保护。
2026-08-07
口头承诺未写入示范合同难获法律保护
口头承诺未写入GF-2016-1002示范合同难获法律保护。该合同系取消资质审批后的替代抓手,第六条第3款列明受托人违约三种情形及违约金空格,但机构自制合同常删除该款,导致口头承诺无法触发违约条款。
2026-08-07
超出确认表多申学校是否另收费合同说了算
超出确认表加申学校是否另收费,以GF-2016-1002示范文本第四条填写为准;该合同由教育部、工商总局制定,2017年1月1日实施,第四条加申费为待填项,需协商确定。
2026-08-07
合同附件院校及专业确认表才是锁定留学目标的唯一凭据
合同附件《院校及专业确认表》依据示范文本第二条第1项,是锁定申请国家、院校、专业等留学目标的唯一书面凭据,与主合同同等约束力;调整目标须书面更新附件,口头变更无效。
2026-08-07
留学中介费分期付款的触发点是录取通知书而非服务满意
分期付款的触发点是收到录取通知书,不是服务满意。合同须用GF-2016-1002示范文本(教外〔2016〕84号,2017年1月1日施行),其第四条写明这一区别;取消中介审批后,这份合同是主要保护手段。
2026-08-07

本站口径(4 篇)

留学中介资质证已取消 只有政府文件可作依据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资格认定已自2017年1月起取消(国发〔2017〕7号),改以GF-2016-1002示范文本为管理抓手;该文本由教外〔2016〕84号印发,2017-01-01实施,同时废止GF-2004-1002。
2026-08-07
只引政府文件:留学中介资格认定已取消
自2017年1月起,留学中介资格认定取消(国发〔2017〕7号附件第3项);现行合同示范文本GF-2016-1002(教外〔2016〕84号)取代GF-2004-1002,成为制度性替代抓手。
2026-08-07
本站不推荐具体机构,只给你查证追问的方法
本站不推荐具体中介,因缺乏可靠数据且标准含混;自2017年1月起“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已取消(国发〔2017〕7号),机构无法再获新证,应改查工商注册信息及行业合规经营情况。
2026-08-07
本站不推荐具体机构,因为推荐即替你做选择
本站不推荐具体中介,因推荐即替你做选择;并澄清2017年“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已取消,依据国发〔2017〕7号附件第3项,查不到该认定不等于机构违法。
2026-08-07

维权路径(8 篇)

争议发生前先保存好合同原件
国务院取消留学中介资质审批后,合同成为核心保护凭据,务必保存GF-2016-1002《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原件或长期电子件;尤其注意第八条争议解决条款,仲裁一裁终局且常在机构所在地,选错将失去上诉机会。
2026-08-07
市场监管部门对留学中介的事中事后监管与合同示范文本
市场监管部门对留学中介实行事中事后监管,依据教外〔2016〕84号印发的GF-2016-1002示范文本(2017年1月1日实施),围绕合同示范文本推行及职责范围内违法行为查处,具体事项需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
2026-08-07
行业组织调解无依据,文件只授权自律与监管
国发〔2017〕7号附件第3项自2017年1月起取消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文件仅要求教育部会同工商总局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并发挥行业自律和规范作用,未授权行业组织调解;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并行,取消审批不等于无人监管。
2026-08-07
留学争议证据保全以完整合同原件为第一证据
留学争议证据保全应以GF-2016-1002完整合同原件为第一证据;该合同由教外〔2016〕84号印发,2017-01-01实施,且是国务院取消中介审批后的替代抓手。注意第八条:仲裁一裁终局、不能上诉,需留存签订地等凭证。
2026-08-07
行业协会调解不能代替行政监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资格认定2017年1月取消(国发〔2017〕7号附件第3项),但监管未缺位:教育、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事中事后查处,行业协会仅自律,其调解不等同于行政监管或官方裁决。
2026-08-07
留学中介审批取消后出问题找教育市场监管部门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资格认定2017年1月取消(依据国发〔2017〕7号附件第3项),监管转向事中事后;出问题可找教育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并参照教育部会同工商总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维权。
2026-08-07
留学中介审批取消后,出问题找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
自2017年1月起留学中介资格认定取消(国发〔2017〕7号附件第3项),不再发证。出问题按职责找教育或市场监管部门,涉及教育服务找教育,市场经营违法找市场监管。合同示范文本非审批认可。
2026-08-07
留学中介监管转向:市场监管部门主抓合同示范文本
国务院取消留学中介事前审批后,监管转向事中事后,以教育部、工商总局制定的GF-2016-1002《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为主要抓手;看中介资质不如看合同是否偏离示范文本,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实施与查处。
2026-08-07

话术识别(12 篇)

教育部备案与教育部认证不是同一回事
教育部备案与认证不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已依据国发〔2017〕7号自2017年1月取消,不再发放;该文件未提“备案”或“认证”,需警惕概念混淆。
2026-08-07
教育部资质2017年已取消,留学中介再吹就回这句
教育部“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已于2017年1月取消,原实施机关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国发〔2017〕7号附件第3项)。现在无机构能有此资质,旧证号仅属2017年前,不能证明当前合规。
2026-08-07
核实宣传页官方授权 先辨是否已取消的留学中介资格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资格认定自2017年1月起取消(国发〔2017〕7号),宣传页“官方授权”须核实依据;营业执照不等于该资格,GF-2016-1002示范文本第六条仅要求出示营业执照,需核对主体与经营范围。
2026-08-07
2017年前取得的留学中介资质效力如何核实
2017年1月起,“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旧资质效力须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国发〔2017〕7号附件第3项明确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并查处违法行为。
2026-08-07
教育部备案和认证不是一回事,留学中介资格认定已取消
“教育部备案”和“教育部认证”均非已取消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该行政许可依据国发〔2017〕7号自2017年1月起取消,原实施机关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现改为事中事后监管,切勿轻信备案宣传。
2026-08-07
保录取承诺效力取决于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保录取承诺须看合同违约责任:教育部、工商总局2016年印发GF-2016-1002示范文本,第六条第3款明确“未按期取得录取”可追责,自2017-01-01实施,机构常删改此款,签约时需核对。
2026-08-07
保录取承诺靠不靠谱看合同里有无违约责任
保录取承诺是否有效,关键看合同有无违约责任条款。示范文本第六条第3款列明未按期取得录取等情形及违约金比例空格,机构自制合同常删此款,导致承诺无法兑现,签约前务必核对。
2026-08-07
2017年前留学中介资格认定证书已停止发放
依据国发〔2017〕7号,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自2017年1月起取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发放新证。但旧证效力未作规定,不能凭此判断中介资质,需向有权部门确认。
2026-08-07
对方说有教育部资质 就回该资质2017年已取消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这一行政许可已依国发〔2017〕7号附件第3项自2017年1月取消,原实施机关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合同中的“资格认定号”栏系2016年文本遗留,填号或空栏均不能证明机构当前合规。
2026-08-07
判断自费留学中介资格证真假先核营业执照
自费留学中介资格认定已依据国发〔2017〕7号取消,2017年1月13日后无新证;核验中介应看营业执照,旧证仅证明当年取得,不能证明当前合规。
2026-08-07
宣传页官方授权别轻信,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宣传页“官方授权”不可轻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资格认定已依国发〔2017〕7号于2017年1月取消,不再发证。应要求对方出示营业执照,依GF-2016-1002第六条核对其名称与合同一致,并确认经营范围含留学相关服务。
2026-08-07
留学中介证书真假看发证日期:2017年后签发均为假
判断留学中介证书真假,关键看发证日期:2017年1月13日后签发的均为假。依据国发〔2017〕7号附件第3项,该资格认定已取消,旧证也不能证明当前合规。
2026-08-07

签约后(4 篇)

已签合同发现条款有问题可改但需机构协商
已签合同条款可改,但需与机构协商,对方可不答应。示范文本第五条规定解约退费按四阶段分档,比例空格需双方填;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退中介服务费,不含第三方费用。第六条第3款违约金空格易被机构删除,签约后需重点核查。
2026-08-07
孩子出国后合同仍是退费违约举证凭据
合同在孩子出国后仍是退费违约举证凭据。示范文本第五条规定单方解约按四个履行阶段分档扣费,中介须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费用;第六条第3款载明违约金比例,若被机构删改则维权困难。
2026-08-07
签约后发现条款有问题先核对示范文本解约退费
已签合同后发现问题,应核对是否用了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第五条第5项规定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退费,仅退中介服务费,不含代缴第三方费用;第六条第3款列明虚假材料、未按期录取、拒签三种违约情形,机构常删除该款。签约前须填好空格并明确违约责任。
2026-08-07
孩子出国后留学中介合同仍可划清退赔责任
留学中介合同在孩子出国后仍有效,是退赔责任的关键依据。单方解约按第五条第5项,中介须在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介服务费,不含第三方费用;若中介违约,可依第六条第3款主张违约金,但需合同保留该条款并填有比例。
2026-08-07

退费(6 篇)

拒签后中介费能否退还关键看合同第五条扣除比例
拒签后中介费能否退,关键看合同第五条扣除比例,参照GF-2016-1002示范文本(教外〔2016〕84号,2017-01-01实施),按四档履行阶段划分,申请已提交未成功档对应拒签情形,未提交申请则不适用。
2026-08-07
拒签退费看合同示范文本空格如何填
拒签退费看合同空格填写:示范文本GF-2016-1002(2017年实施)第五条规定拒签属“已提交申请未成功”阶段,但退费比例需双方在合同中填写,且仅退中介服务费,不含代缴第三方费用。
2026-08-07
退费比例无官方标准,空格处需与中介协商
退费比例无官方标准,GF-2016-1002示范文本第五条按四个履行阶段分档,但扣除百分比均为空格,须与中介协商填写;该文本自2017-01-01起实施,并废止旧版GF-2004-1002。
2026-08-07
留学申请失败退多少钱由合同第五条四个空格决定
留学申请失败退费无统一比例,取决于GF-2016-1002示范文本第五条四个空格所填百分比;该文本由教外〔2016〕84号印发,2017年1月1日实施,分四档计算,且依第五条第5项仅退中介服务费,不含第三方费用。
2026-08-07
中途换机构退费以合同空格约定为准
中途换机构退费以合同空格约定为准。依据GF-2016-1002示范文本第五条,单方解约分四个履行阶段,退费比例由签约时在空格中填写;书面通知解除后,中介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介服务费,不含代缴第三方费用。
2026-08-07
中途换机构退钱多少 看合同第五条的四个空格
中途退费以合同第五条四个空格为准,分未提供材料、已提供未申请、已申请未成功、申请成功未签证四阶段各设扣款比例;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退费,仅退中介服务费。依据GF-2016-1002示范文本。
2026-08-07

制度沿革(8 篇)

教育部工商总局制定留学中介合同示范文本的来由与作用
教育部、工商总局制定的GF-2016-1002《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教外〔2016〕84号文印发,自2017年1月1日起取代GF-2004-1002,成为国务院取消留学中介审批后点名的替代监管抓手,用于事中事后监管与合同维权参考。
2026-08-07
留学中介和留学咨询法律上不是一回事,区别不在资格认定
留学中介与留学咨询的法律区别不在于资格认定:国发〔2017〕7号明确,原“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已于2017年1月取消,不再发放;监管文件点名的对象仅为中介机构,咨询未被列入,二者并非同义。
2026-08-07
1999年规定与2017年取消审批并非一回事
1999年规定中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于2017年依据国发〔2017〕7号附件第3项取消,原实施机关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审批不等于整份规定自动失效,页面标注亦非效力证明。
2026-08-07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16版替代2004版
GF-2016-1002自2017-01-01起替代GF-2004-1002,同日废止旧版;该文本由教育部、工商总局以教外〔2016〕84号印发,国务院取消留学中介资质审批后将其定位为替代抓手,签约须认准新编号。
2026-08-07
2016版留学中介合同示范文本取代2004版
GF-2016-1002 版留学中介合同自 2017-01-01 起取代 GF-2004-1002 版,后者同日废止;该文本由教外〔2016〕84 号文印发,并在取消留学中介资格认定审批后作为替代性规范抓手,须警惕中介使用已失效旧版。
2026-08-07
1999规定未标失效与2017取消的并存解读
1999年自费出国留学中介资格认定规定页面未标失效,但该审批已由国务院国发〔2017〕7号文件附件第3项自2017年1月起取消,原实施机关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文本状态与许可状态应区分,不能因未标失效误以为审批仍在办理。
2026-08-07
留学中介合同示范文本由教育部工商总局联合制定
GF-2016-1002《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教育部、工商总局联合制定,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并取代旧版GF-2004-1002,被国务院明确为取消中介资格认定后的替代性监管抓手。
2026-08-07
取消资格认定后留学中介与咨询法律界限不再
国发〔2017〕7号自2017年1月起取消“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留学中介与咨询不再有行政许可边界;监管转为事中事后及行业自律,教育部、工商总局将制定合同示范文本,违法仍将查处。
2026-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