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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确认表锁定留学委托目标

2026-08-07

《院校及专业确认表》不是附件里的边角料,它锁定你这次委托到底办什么。

它就是合同的“靶子”

这份表由你来决定。示范文本第二条第1项写得很清楚:委托人决定申请国家、院校中英文名称、留学层次、就读专业或专业方向,确定留学方案并签署本合同附件《院校及专业确认表》。也就是说,不是中介替你定,是你先决定,然后签进表里,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表里填什么?填国家、院校中英文名称、留学层次、专业或专业方向。这些东西合起来,就是留学方案。合同正文可能写了很多服务流程、费用、退费,但“办什么”这一项,落在表上。

所以合同生效后,你要求中介办的事,就是这个表里写的事。表外的东西,合同里没有,中介没有义务做。这是最直接的理解。

为什么制度上靠它不靠“证”

你可能听说过以前靠资质审批来管留学中介。后来取消了。取消之后靠什么?靠合同。

这里涉及一份文件:GF-2016-1002《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教育部、工商总局制定,教外〔2016〕84号印发,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了旧版GF-2004-1002。

关键还不只是换了新版。国务院在取消审批的同一份决定里,明确把“研究制定相关合同示范文本”写成了取消后的替代抓手。也就是说,制度上现在保护你的主要不是那张证,是这份合同。

讲到这里,你要能理解为什么附件重要。既然整个制度把重心放在合同上,那么合同里每一项都是你的抓手。《院校及专业确认表》不是独立于合同的说明书,它本身就是合同内容。

常见误解:附件不是后备页

很多人的习惯是:签合同只盯正文,附件随手签。或者以为《院校及专业确认表》只是给中介备案用的,随便填填,以后还可以再商量。

这是误解。

这份表就是合同的一部分。你签的时候是什么状态,后面要改,就得走合同变更。你不能一边签了表,一边口头跟顾问说“其实我想换个学校”,然后默认那个口头说法有效。一旦有纠纷,合同文本才是证据。口头说的,很难替你作主。

另一个容易混淆的点:这份表写的是你委托中介办什么,不是学校答应要你什么。表上列了学校名和专业,不意味着录取有保证。录取结果是学校的事,表只是你们双方对服务范围的确认。

本文答不了什么

这份表具体在某个纠纷里怎么生效、怎么举证、怎么算违约,本文不展开。合同条款在不同情形下的解释,可能涉及法律适用,也需要结合你的完整合同和往来记录。这类问题,请找有执业资格的律师,或者向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咨询。本文不替政府下法规效力结论,也不给你个案法律意见。

还有一点要明确:本文不推荐、不评价任何留学中介机构。你拿着这份表去跟哪家中介签,签之前怎么审,本文不回答。你该做的是把表里每一项都看清楚,再签字。

核心就一句:《院校及专业确认表》是合同的一部分,它记录你决定的申请目标。签之前,逐栏核对;签之后,要改就改合同。不要让它变成一张没人认真看、出了事又说不清的纸。

本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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