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空格不填,解约退费无据可依
2026-08-07
合同里的空格不填,等于把违约后果的决定权交给了中介。你拿着半成品合同,真到退费或索赔那天,很难说清该扣多少、该赔多少。
空格不填,你拿什么算钱
示范文本第五条写的是单方解约。它按四个履行阶段分档:未提供任何材料、已提供材料未提交申请、已提交申请未成功、申请成功未办签证。每一档的扣除比例,都是空格。也就是说,官方只给了框架,数字要你和中介商量后填进去。不填,你的解约退费就没有事先约定的计算依据。
第五条第5项还写了一句:书面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范围只限已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不含代缴第三方费用。注意,这里说的是“退还”,不是“按什么比例退”。比例在空格里,空格没填,那就只剩一个退款时限,没有退款金额。
受托人违约那一条,更直接。示范文本第六条第3款列了三种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未按期取得录取、导致申请失败或拒签。每一种情况都带一个违约金比例,而那个比例也是空格。空格不填,中介违约后,你拿着合同无法直接算出他该赔你多少。
别把示范文本当成“官方强制合同”
常见误解是:这是国家出的示范文本,里面空格是不是无所谓?或者觉得官方有默认规定,不填也能按默认来。事实是,示范文本把比例留成空格,意味着这个数字需要双方填写。你没填,合同里就找不到这个数字。没有“默认值”可查。
另一个常见误解是:机构自制的合同,也能起到同样作用。事实恰恰相反。机构自制合同最常见的改法,就是把第六条第3款删掉,或者写得模模糊糊。删掉或写虚之后,你连追究违约责任的入口都变窄了。所以不要以为“合同长得差不多”就行,要逐条对照示范文本看。
这份合同为什么重要
你可能会想:中介资质不是有审批吗?那张证不是关键吗?GF-2016-1002《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来头说明问题。它由教育部、工商总局制定,教外〔2016〕84号印发,自2017-01-01起实施,同时废止GF-2004-1002。
更重要的是,国务院在取消审批的同一份决定里,明确把“研究制定相关合同示范文本”写成了取消后的替代抓手。换句话说,制度上现在保护你的主要不是那张证,是这份合同。证取消了,合同顶上。顶不顶得住,就看你把空格填没填。
本文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
以上只陈述示范文本写的是什么,以及空格存在的事实。本文不能告诉你空格应该填多少。那要由你和中介协商确定,也和具体合同履行情况有关。本文也不能替政府下法规效力结论。比如某份合同没填空格是否无效、某个条款是否有约束力,这类问题请去找专业律师,或者向当地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咨询。本站不提供个案法律意见,也不评价任何中介机构。
签约前,把每一处空格都填上具体数字,尤其是第六条第3款的违约金比例。填好的空格,才是你的合同。没填的空格,只是一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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